布萊登棒棒糖  
原本想要気分転換才看的書,卻越看越焦慮

『布萊登棒棒糖』這本聽起來像是童書的書名,以為會看到輕鬆、浪漫的內容,實際上卻不是那麼回事。這本書的作者是格雷安•葛林,他的作品被諾貝爾提名超過20次,可是沒有一次得獎的。他是一個天主教徒,可是他的作品並非在傳教,比較像是教徒自身的內省與自我矛盾的對立。
說回『布萊登棒棒糖』,書名是來自英國布萊登這個地方所販賣的棒棒糖,書中
主角之一的艾達說:「人是不會改變的,就像那些有『布萊登』字樣的棒棒糖,你把它吃到最後,還是看得到布來登的字樣,這就是人性。」其實我不太懂她說這句話的意思,我猜想是不是因為把自己手中的棒棒糖吃完了,還想著別人手中完整的棒棒糖。即使自己的棒棒糖上的布萊登字樣已經消失,但是布萊登字樣是會繼續存在的。
故事內容敘述品基是個17歲的少年,雖然年輕但卻已經是布萊登的角頭老大,他做事心狠手辣,凡是會危及到他的人都會被他滅口。這個故事的開端就是在他殺了一個出賣前老大的記者,而使這個記者是自然死亡,然後派手下假裝記者到處留下在場證明使警方誤判死亡的時間,如此一來兇手的他們就有不在場證明。但是記者死前在酒吧認識了一個女人艾達,艾達覺得記者的死亡並不單純,而展開追查。
另一方面,品基發現他所設下的完美在場證明被其中的手下給破壞了,而當時的證人是餐廳的侍者-一個16歲的女孩蘿絲。法律規定,妻子並不能出庭作證。也就是說,如果品基和蘿絲結婚的話,將來一旦被發現記者是品基所殺的,蘿絲也不能上法庭當作證人。也因為如此,品基開始對這個蘿絲獻殷勤。不過品基是個奇怪的少年,他不屑婚姻、也不屑「性」,感覺跟他的年紀一點都不相符合。而且他對和他來自貧民區的蘿絲也很不屑。他覺得這樣一個沒錢、沒品味、沒經驗的女孩是他的女朋友,是一件丟臉的事情。但是即使他再怎樣不屑,艾達的步步進攻,使得他不得不加緊步伐與蘿絲結婚。
結婚之後,原本品基自豪地認為所有的人都被他玩弄在手掌中時,他赫然發現他一直不屑的蘿絲,其實是個什麼事情都知道的人,知道他為求自保殺了很多人,也知道他是因為證人的緣故才和她結婚。不過蘿絲深信品基是愛她的,她自己也很愛品基。品基知道之後,他覺得自己被一直都瞧不起的蘿絲給耍了,他決定要擺脫蘿絲,所以誘騙蘿絲自殺,不過正當蘿絲要自殺的時候,艾達及時叫了警察,品基以為自己事蹟敗露,所以用硫酸自殺了。故事諷刺地結束在蘿絲在品基死後,想起品基曾留給她的一段錄音,以為品基留給她是一段感人的話的蘿絲,正朝著殘酷的事實走去。(其實品基是錄了一段咒罵蘿絲的話。)
有點像是偵探小說的形式,可是其實內容還蠻沈重的說。不過文字的影像感很強,我覺得如果拍成電視劇應該會不錯(拍成電影可能就會遜掉了)。 而且看書的同時,我一直覺得龜梨和也適合來演品基,因為那種不帶有任何表情與喜怒哀樂,抑或是愛與恨分不清的感覺,果然還是他最能勝任(褒還是貶?)。不過這種過於殘酷的情節,還是不適合在電視上播出吧。


我突然覺得自己有天可能也會變成品基,不過那只不過是我入戲太深的緣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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